怀宁县三环山庄两部电梯设备更新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怀宁县三环山庄两部电梯设备更新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于 2026-09-21
安徽****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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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二、项目名称:**县三环山庄两部电梯设备更新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点击查看

供应商地址:**省**市**县高河镇**路玉**15号楼101铺

成 交 金 额:308000.00元

供应商评审价格:308000.00元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92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电梯

品牌规格型号:西奥Xmodel 3

数量:2台

单价:154000.00元/台

等共计1项

五、评审专家名单:程革林、赵玉华、曹承斌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收费标准见磋商文件,人民币462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或网络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的,书面质疑材料递交地址为**省**市**县高河镇育儿路143号,联系电话:0556-****点击查看806;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点击查看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市**县高河镇孔雀路82号三环山庄小区

联 系 人:严主任

联系电话:180****点击查看79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县高河镇育儿路143号

联 系 人:朱工

联系方式:0556-****点击查看8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严主任

电 话:180****点击查看7971

十、附件

1、评标情况一览表

2、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2026年09月21日

附件(2)
附件_633209770_40021537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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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_633209770_40021537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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