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新站区武里山路东湖山庄碧云阁11#楼、1-2四单元、1-2六单元电梯更新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合肥市新站区武里山路东湖山庄碧云阁11#楼、1-2四单元、1-2六单元电梯更新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于 2025-09-11

**市新站区武里山路**山庄碧云阁11#楼、1-2四单元、1-2六单元电梯更新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市新站区武里山路**山庄碧云阁11#楼、1-2四单元、1-2六单元电梯更新项目

招标编号:****点击查看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点击查看

第一中标候选人地址: **市****点击查看广场研发楼2#308室

投标报价:人民币肆拾伍万叁仟叁佰元(¥453300元)

工期: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招标人:****点击查看

地 址:**省**市**区14号**山庄碧云阁

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地址:**市**区颖上路与**路**

公示期:2025年9月11日至2025年9月15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点击查看或采购人提出质疑(异议)。

异议材料递交地址: **省**市**区**路与**北路****点击查看**405室

联系人、联系电话: 鲍工 187****点击查看6739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应答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应答人的应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点击查看

2025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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