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极速参数更正(原采购文件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3.2技术要求中“▲5、光幕的配置:所投品牌乘客电梯光幕采用原厂原品牌与投标品牌一致,光束不少于194束,发射接收管数目不少于40对,响应时间不大于60ms且外壳防护等级不小于IP6( 投标响应时提供由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带有CMA标识的电梯整机的型式试验报告证明文件)。”更正为“▲5、光幕的配置:所投品牌乘客电梯光幕采用原厂原品牌与投标品牌一致,光束不少于194束,发射接收管数目不少于40对,响应时间不大于60ms且外壳防护等级不小于IP65( 投标响应时提供由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带有CMA标识的电梯整机的型式试验报告证明文件)。”),详见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07-21 09:30:00,更正为:2026-07-22 09:3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6-07-21 09:30:00,更正为:2026-07-22 09:30:00。
原采购文件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3.2技术要求中“▲5、光幕的配置:所投品牌乘客电梯光幕采用原厂原品牌与投标品牌一致,光束不少于194束,发射接收管数目不少于40对,响应时间不大于60ms且外壳防护等级不小于IP6( 投标响应时提供由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带有CMA标识的电梯整机的型式试验报告证明文件)。”更正为“▲5、光幕的配置:所投品牌乘客电梯光幕采用原厂原品牌与投标品牌一致,光束不少于194束,发射接收管数目不少于40对,响应时间不大于60ms且外壳防护等级不小于IP65( 投标响应时提供由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带有CMA标识的电梯整机的型式试验报告证明文件)。”,详见采购文件及附件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