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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泰景苑北区电梯更新改造项目 ,项目业主为**市鹿**通泰景苑8-30****点击查看委员会,委托****点击查看为采购代理机构。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采购人系统内部管理规定,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对该项目以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
一、项目名称:通泰景苑北区电梯更新改造项目
二、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三、项目概况(内容、数量、简要技术要求、项目预算等):
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拟更换的电梯数量为28台,采购内容包括所有电梯设备的供货(含主机、配件、辅材辅料等)、安装、调试、验收、质保,也包括原有设备的拆除、回收等安装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限价金额450.8万元(单台限价16.1万/台)(注:报价需满足国债申请要求,否则将做无效报价处理),详见采购需求。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项投标或者未划分标项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相关承诺)。
3.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www.****点击查看.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点击查看.cn)****点击查看委员会在评标时进行查询)。
(二)特定资格
(1)制造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许可范围必须覆盖本次招标全部电梯的制造),或者具备“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必须覆盖本次招标全部电梯的制造);
(2)安装单位须具备“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安装级别C级及以上)资质(须在有效期内),或者具备“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必须覆盖本次招标全部电梯的安装);若由投标人自身提供安装,则投标人须具备上述安装资质;若由其他单位提供安装,则须与具备上述电梯安装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并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及地点等:
1、日期:2025年6月20日至2025年7月 11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时间: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2、地址:**市鹿**(东瓯智库)清源路142号4楼
标书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3、购买采购文件时应出示的资料:1、报名登记表(见公告附件);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3、信用中国网站(www.****点击查看.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点击查看.cn)的查询页(截止时间为报名当天)打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期限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执行,逾期提出的,采购人及代理机构有权不予受理、答复。
5.本项目采用线下(开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的方式进行,潜在投标人必须按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递交投标文件。
六、本项目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zfcg.****点击查看.cn)以公告附件形式发布,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关注并及时下载。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请将疑问内容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 及word版本统一发送至邮箱****点击查看@qq.com。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5年6月 26日17时。
采购人将于2025年7月5日17时前在规定网站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信息,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响应失败的,责任自负。
七、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7月11日9时30分00秒
八、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投标文件在**市鹿**(东瓯智库)清源路142号4楼递交。
九、开标时间:2025年7月11日9时30分
十、开标地点:**市鹿**(东瓯智库)清源路142号4楼
十一、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20000元
支付方式:转账/支票,银行转账的投标保证金需由投标人单位基本账户转入指定账户,转账时请注明:通泰景苑北区电梯更新改造项目 。如未按要求列明保证金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或名称、编号出现错误,导致招标人无法判断缴纳项目的,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收款单位(户名):****点击查看
开户银行:****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支行
银行账号:355****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183278
保证金缴纳方名称必须和投标人名称一致,****点击查看公司、子公司、个人等名义缴纳,否则保证金视同未缴纳。
十二、其他事项:
1. 本项目的招标公告、补充(答疑、澄清)文件及评标结果、中标公告等需公告的****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zfcg.****点击查看.cn)上发布,请投标人自行及时关注,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可不再另行通知相关情况,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郑重提醒各投标人:对任何转载本项目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均不承担任何责任,与本项目相关招标事宜均需与本公告写明的指定人员联系。
2. 未按招标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如参与本项目投标,将被拒绝。
3. 本项目为采购人自愿公开招标项目,且非政府采购项目。
十三、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点击查看
地点:**市鹿**(东瓯智库)清源路142号4楼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86****点击查看3905
采购人:**市鹿**通泰景苑8-30****点击查看委员会
附件信息:
获取采购文件申请表1.doc (22.5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