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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岛路枫丹白鹭湖公馆F4#3单元东、西电梯更新(三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招标项目名称:半岛路枫丹白鹭湖公馆F4#3单元东、西电梯更新(三次)
招标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1月24日
开标日期:2025年02月13日
半岛路枫丹白鹭湖公馆F4#3单元东、西电梯更新(三次)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省****点击查看开发区**北**城明珠小区13栋中单元2楼201-210
投标报价:人民币伍拾叁万陆仟柒佰元(536700.00元)
交货及安装周期:90日历天
备注:其他详见中标候选人信息表及评标情况一览表。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与工程无关。
招标人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省**市**区高新区长**路半岛路88号
联系人:胡主任
联系方式:138****点击查看1550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省**市望**路766号广电大厦5楼
项目负责人:王工
联系电话:0551-****点击查看2275
公示期:2025年02月14日至2025年02月17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点击查看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省**市望**路766号广电大厦5楼,联系人:王工,联系电话:0551-****点击查看2275。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市****点击查看管理局督查处提出投诉,联系人:袁工,联系电话:0551-****点击查看3530;联系人:常工,联系电话:0551-****点击查看3680【项目地点在**行政区域以外的项目:向项目所****点击查看管理部门(****点击查看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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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