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崇川区陈桥街道葆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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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街道) | 陈桥街道 | 村(社区) | 葆华村 |
组别 | -- | 登记日期 | 2025-06-17 |
是否续租 | 否 | ||
资产类型 | -- | ||
交易面积 | 1161.41平方米 | ||
项目描述 | 位于**路189号**锦居30幢三层部分区域招租进行公开招标。项目租赁面积为1161.41平方米,每年租金为114457元,在此价格基础上进行竞拍,附属设施有电梯,电梯维修费、保养费由承租方承担,不含水电费,根据实际情况因三楼屋顶部分区域漏雨,需进行维修,故装潢免租期为3个月,租期为3年,租期从装潢免租期后开始计算,竞拍前需要交投标保证金25000元,未中标的人在交易过程中无违规行为,所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在交易结果公示后10个工作日后将原路无息返还,中标的人在合同签订备案后,将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租金交付方式:合同签订后20天内通过转账方式付完首年租金,次年的租金需开始前20天内付清。本单位只提供**省农村**经济组织结算凭证收据作为交易凭证。该房屋租赁用途:主要用于办公、培训、托班、休闲等,不得改变该项目用途、不得转让、转租和更改房屋结构。承租方装修时,注意做好隔音,避免影响居民生活,租赁期届满或合同终止时,未形成附和的装饰装修物承租方可进行拆除,如租赁房屋造成损毁,需恢复原状或协商赔偿。合同到期后,承租方须提前2个月告知出租方是否续租。(若报名人数少于三人,该项目流标。请报名人在报名截止时间24小时前缴纳保证金,以免影响竞价。) | ||
项目位置 | **市**区陈桥街道葆华村 | ||
项目四至 | **: 南至: 西至: 北至: | ||
附属设施 | -- | ||
补充说明 | -- | ||
项目审查表 | 审批表1.pdf审批表2.pdf | ||
村民代表大会意见 | 会议1 (1).pdf会议1 (2).pdf会议1 (3).pdf议事表决会.pdf |
所有权人 | ****点击查看 | ||
使用权人 | 左茜 | ||
权属类型 | 集体 | ||
权证编号 | -- | ||
权证年限 | -- | ||
权证名称 | -- | ||
是否存在其他权利人 | 否 | ||
他项权利人 | -- | ||
他项权利内容 | -- |
流转期限 | 3年0月 | ||
标段描述 | 位于**路189号**锦居30幢三层部分区域招租进行公开招标。项目租赁面积为1161.41平方米,每年租金为114457元,在此价格基础上进行竞拍,附属设施有电梯,电梯维修费、保养费由承租方承担,不含水电费,根据实际情况因三楼屋顶部分区域漏雨,需进行维修,故装潢免租期为3个月,租期为3年,租期从装潢免租期后开始计算,竞拍前需要交投标保证金25000元,未中标的人在交易过程中无违规行为,所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在交易结果公示后10个工作日后将原路无息返还,中标的人在合同签订备案后,将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租金交付方式:合同签订后20天内通过转账方式付完首年租金,次年的租金需开始前20天内付清。本单位只提供**省农村**经济组织结算凭证收据作为交易凭证。该房屋租赁用途:主要用于办公、培训、托班、休闲等,不得改变该项目用途、不得转让、转租和更改房屋结构。承租方装修时,注意做好隔音,避免影响居民生活,租赁期届满或合同终止时,未形成附和的装饰装修物承租方可进行拆除,如租赁房屋造成损毁,需恢复原状或协商赔偿。合同到期后,承租方须提前2个月告知出租方是否续租。(若报名人数少于三人,该项目流标。请报名人在报名截止时间24小时前缴纳保证金,以免影响竞价。) | ||
交易面积 | 1161.4100平方米 | ||
服务费(材料费) | ¥0.00 | ||
保证金 | ¥25000.00 | ||
交易底价 | 114457.00元 | ||
成交缴款方式 | 转账汇款 | ||
交易方式 | 在线自由竞价正向 | ||
自由竞价期 | 2025-07-02 09:30~2025-07-02 09:55 | ||
出价延时 | 10秒 | ||
加价幅度 | 1000元 | ||
底价 | 114457.00元 |
单位名称/姓名 | ****点击查看 | 联系人 | 左茜 | 联系电话 | 139****点击查看8924 |
姓名 | -- | 联系电话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