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资格条件 | 1.必须具有独立法人或合伙制企业或其他组织资格。 2.必须为电梯制造商或电梯制造商直接授权的代理商(须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投标人若为代理商,必须提供所投电梯设备的制造商对本次投标开具的唯一专项授权证书原件扫描件及制造商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本项目同一品牌产品仅接受一家投标人参与投标,同一制造商只允许授权一家有效的代理商参与本次投标。若同一制造商就本项目向多个代理商出具了唯一的专项授权,且多个具备合法授权的代理商参加投标,则该制造商的所有代理商的投标均按废标处理。若同一制造商与具有唯一专项授权的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则该制造商所有代理商投标按废标处理,只认可制造商提交的投标文件。 3.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B级或以上级别,新旧证对应标准按《****点击查看办公厅****点击查看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通知》(市监特设发〔2022〕17号)执行;若投标人是代理商的,其所代理的电梯品牌的制造商需具备此许可证。 4.电梯安装资质: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含修理))》(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B级及以上、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和强制驱动载货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载货电梯))或《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许可证(电梯)》(乘客电梯安装、维修B级及以上,载货电梯安装、维修B级及以上)。新旧证对应标准按《****点击查看办公厅****点击查看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通知》(市监特设发〔2022〕17号)执行。注1:若制造商不负责安装,可以按下述三种形式之一参与投标:①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为制造商,成员方为设备安装单位且满足招标文件安装资质要求,联合体家数不超过2家;②与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安装资质要求的安装单位签订委托协议的方式投标,须提供制造商与安装单位针对本项目专门签订的委托协议; 承诺中标后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安装资质要求确**装工程承接单位。注2:若上述许可证中无许可的电梯参数或资质等级,须提供《特种设备型式试验证书》或其他资料证明投标人的资格满足招标文件中电梯参数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