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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题库更新服务项目需求公告
一、项目一览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服务内容 | 服务期限 | 最高限价 (元) |
1 |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题库更新服务 | 对目前在用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理论题库进行更新维护,包括依据法律法规进行更新、错题纠正等内容。 | 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 | 150000.00 |
二、 采购依据:按我院《PMG-10-3.03 服务和供应品采购管理程序》实施
三、 项目需求:见《**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题库更新服务项目附件》中的《附件1:用户需求书文件》
四、评分体系
序号 | 评分项目 | 评分标准 | 分值(分) | 权重(%) |
1 | 同类项目业绩(40分) | 供应(服务)商在2021年1月1日起至今有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考核服务类;特种设备考核监督抽查类”的项目中提供过特种设备人员考核服务的经历,每提供一个合同得4分,最高得40分。 注:提供合同关键页(含签订合同双方的单位名称、合同项目名称、项目金额与含签订合同双方的落款盖章、签订日期的关键页),以上资料均须加盖公章,提供不全无法认定或不提供的不得分。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40分 | 40% |
2 | 人力**和质量管理(25分) | (1)题库各项目对应的出题专家(专家至少大专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持相应项目作业人员资格证书):每项目至少有1人符合要求的,每项目得1分,最多得15分; (2)有题库相关管理制度:a、考试命题管理规定;b、考试题库管理办法;c、保密制度;d、档案管理制度;e、专家管理办法,每有1项制度得2分,最多得10分; 【注:针对(1)响应文件中提供上述聘用人员资料(人员清单、相应人员大专及以上学历证书复印件、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复印件或持相应项目作业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针对(2)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制度文档等见证材料;以上资料均须加盖公章,提供不全无法认定或不提供的不得分。】 | 25分 | 25% |
3 | 服务方案(25分) | 根据供应(服务)商针对本项目提出的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内容、服务依据、完成时间)进行评审: (1)服务方案详细具体,科学合理的,得25分; (2)服务方案较详细具体,较科学、合理,得20分; (3)服务方案有基本内容,有一定的合理性,得15分; (4)服务方案较简单,缺乏合理性,得5分; (5)无或其他情况不得分。 | 25分 | 25% |
5 | 价格分(10分) |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报价价格最低的报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服务)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报价)×100×价格权重。 备注: 报价得分四舍五入后,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 | 10分 | 10% |
合计 | 100分 | 100% |
五、 公告有效期: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六、 参与投标说明
1.投标要求(投标材料中需要提供以下盖章资料)
(1) 供应(服务)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
(2) 供应(服务)商提供编制综合评分自评表(格式见附件2)并且提供相应的报名材料。
(3) 供应(服务)商完全响应本项目用户需求的条款、内容及要求的,提供用户需求书响应声明函即可,格式详见附件3;
(4) 供应(服务)商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分支机构投标;提供供应(服务)商资格声明函,格式详见附件4。
(5) 参与本次投标的报价材料,格式见附件5.
2.确定成交候选人
(1) 以综合评分法确定成交供应(服务)商。擅自改动报价表内容,且影响成交结果的,不被推荐为成交候选人。
(2) 投标时间截止后,****点击查看委员会评审结果,按照评审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名单,综合得分最高的供应(服务)商的为第一成交候选人,综合得分第二的供应(服务)商的为第二成交候选人,综合得分第三的供应(服务)商的为第三成交候选人,综合得分相同的优先排列顺序如下:1)投标报价低者;2)同类项目业绩得分高者;3)服务方案得分高者。若以上全部相同,组织报价和综合评分相同的供应(服务)商进行第二次报价,报价低者成为第一成交候选人。
3. 无效报价
(1) 参与投标的供应(服务)商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视为无效报价;
(2) 参与投标的供应(服务)商须提供本项目要求的材料,如果不按公告规定提供符合要求的材料,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3) 参与投标的供应(服务)商须对本项目采购内容进行整体报价,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报价都被视为无效报价;
(4) 投标材料必须加盖报价供应(服务)商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资料;
4. 投标活动失败
(1) 递交投标材料供应(服务)商不足3家,或符合投标要求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5. 投标方式
请在本需求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投标材料纸质件邮寄至**省**市**区桂城街道环岛南路111号,广****点击查看研究院,电梯中心王工0757-****点击查看6541 ;投标材料电子版同时发送至邮箱:gdtj_****点击查看6541@gd.****点击查看.cn。逾期将不再接收投标材料。
6. 投标说明
(1) 参与投标的供应(服务)商必须按附件的格式填写,不得随意增加或删除表格内容。除单价、金额或项目要求填写的内容外,不得擅自改动附件内容,否则将有可能影响成交结果,不推荐为成交候选人;
(2) 参与投标的供应(服务)商需对用户需求书的所有条款进行整体响应,用户需求书条款若有一条负偏离或不响应,不推荐为成交候选人;
(3) 若成交供应(服务)商自身原因无法完成本项目,则采购人有权保留追究责任;
(4) 成交供应(服务)商因自身原因被取消成交资格,采购人可重新启动采购或顺延推选符合要求的供应(服务)商作为成交人;
(5) 若本项目投标失败,采购人将重新采购,届时采购人有权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决定重新采购项目的采购方式;
(6) 成交供应(服务)商若无正当理由恶意放弃成交资格,采购人有权拒绝其参加本项目重新组织的采购活动。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