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易中心) 金燕路西侧地块保障房建设项目(A地块)电梯采购澄清修改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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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25-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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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时间:2025-08-28 16:35】

澄清修改公告
****点击查看中心) 金燕路西侧地块保障房建设项目(A地块)电梯采购澄清修改公告(第3次)
标段编号:****点击查看
项目名称:
金燕路西侧地块保障房建设项目(A地块)电梯采购
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5年08月28日 17:00
一、澄清修改内容

1、根据2025年8月26日发布的有关金燕路西侧地块保障房建设项目(A地块)电梯采购澄清修改文件,我司有如下疑问:

依据中华人民**国《住宅项目规范》(GB55038-2025)和**省《住宅设计标准》(DB32/3290-2020),设有电梯的住宅单元,应至少有1台电梯满足下列尺寸要求:轿厢门净宽不应小于0.90m;采用深轿厢时,轿厢宽度不应小于1.10m,深度不应小于2.10m。且根据《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1000kg电梯轿厢面积应<2.4m2,若按澄清文件所述尺寸,轿厢面积已超2.8m2,该轿厢尺寸要求直接违反电梯相关规范,将导致电梯无法验收。

为确保本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规范要求,保障担架电梯功能合规性与验收顺利,请贵单位将本项目担架电梯轿厢尺寸修正为1100mm×2100mm(宽×深)。此尺寸既满足《住宅项目规范》《**省住宅设计标准》中“深轿厢适配担架”的核心要求,其计算面积(2.31m2)亦符合1000kg载重电梯轿厢面积<2.4㎡的规范限制,可有效规避验收风险。

回复:本项目担架电梯电梯井道尺寸(2000*2500mm)对应轿厢尺寸修改为(1100*2100)。其他电梯轿厢尺寸按第二次答疑执行。

二、其他说明
(1)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未按澄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09月15日 09:30 已改变。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人盖章位置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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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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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区**街道万福路3号大里聚福城觅秀西园4栋
地址:
**市江东中路186-1号宏普捷座701室
联系人: 吕炎恒
联系人:
张芳
电话: 180****点击查看7928
电话:
138****点击查看5061
****点击查看管理部门及电话:****点击查看建设局, 025-****点击查看9677

澄清修改文件正文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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