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 1 | 采购文件第10页(一)招标范围1、招标清单中内容调整 | 详见原采购文件 | 详见附件1 |
| 2 | 采购文件第17页(八)设备技术规格表中“轿厢高度(mm)”修改 | 轿厢净高≥2600 | 轿厢净高≥2500 |
| 3 | 采购文件第34页中“10、付款方式”内容修改 | 1)合同生效日起两周内乙方提供井道图,办理合法进场手续;2)乙方接到甲方供货通知后,需在5个工作日内提供供货清单,并经过甲方确认;3)全部电梯安装调试完毕须经技术监督部门验收合格以及提供四套完整的竣工资料,并完成结算办理资料归档;4)申报补贴款前须签订三方协议,由乙方根据相****点击查看住建局申报补贴款,如补贴款不足的,报由甲方申请维修基金的资金或自有资金,经甲方签字确认并提供增值税发票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 | (1)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给中标人合同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单位可不适用前述规定。采购单位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因素,可****点击查看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 (2)电梯进场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支付至合同价款的70%(抵扣预付款后支付)。 (3)中标供应商完成设备调试、验收合格,经第三方审计单位结算审核后电梯办理全部移交手续且向采购人提交归档资料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支付至结算价的100%。 注:采购人每次付款前,中标供应商应当向采购人提供等额合法有效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付 款,中标供应商仍应履行合同义务。 |
| 4 | 开标及评标时间 | 开标及评标时间截至时间:2026年4月9日9点30分 | 开标及评标时间截至时间:2026年4月13日9点30分 |